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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参保人数增至89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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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爱平表示,目前,上海市工伤保险制度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实行了覆盖,目前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从2004年的693万人增加到895万人,其中农民工337.9万人。
  探索建立三位一体制度

  据介绍,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费用做出了制度安排,形成了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从而使工伤保险制度在注重工伤补偿的同时,强化了事前的积极预防和事后的职业康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工伤保险的性质和特征,研究与安监、卫生等多部门合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继续实施和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增长机制,加大工伤康复工作力度。

  家政人员应参加工伤保险

  徐爱平表示,工伤保险办法适用范围,一是单位,二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退休回聘人员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是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所以已不属于本市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实习生在实习的时候还是一个在校学生身份,实际上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因为没有法定的劳动关系,所以也不属于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不过,从事家政类的人员,如果是从事家政人员与专业家政公司签订合同,专业家政公司应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他参加本市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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