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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工伤险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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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事业单位等组织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办理参保缴费次日起,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的,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加工伤保险前在事业单位等组织发生工(公)伤人员的有关待遇由所在单位仍按原渠道解决。

  7月1日前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在2013年7月1日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2013年7月1日后参保的(2013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除外),则需补缴自2013年7月1日起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

  另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缴费所需资金在单位部门预算中的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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