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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计算方法新规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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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属于工伤,并称拟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予以保障。
  记者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致电3家企业,询问实习期内能否签订雇佣协议,得到的答复均是“单位只和正式员工签用工协议,实习生不属于正式员工范畴”。

  律师支招

  强制买商业险比较符合实际

  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只针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有不少实习生只在企业实习两三个月,如果要求企业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就加大了企业需承担的风险责任,可能会导致企业减少提供实习岗位。

  李磊表示,实习生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来就很薄弱,而法律上的空白和缺失,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保障实习生的安全是有一定推动意义的。“但是,如果在商业保险制度推进不全面,而实习期间因工作受的伤害又被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外的情况下,多数实习生的工伤保障将处于空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工伤,很容易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扯皮的情况,最终受伤的还是实习生这个弱势群体。因此,强制购买商业保险是目前符合实际的做法。”李磊认为,对于不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要出台切实的处罚条例,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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