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工伤保险费采取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实际上,一些地区已经在逐步上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以宁波为例,2012年3月,宁波市人社局就将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将由0。48%上升至1%左右。
与此同时,随着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上调,缴纳工伤保险费基数也在攀升。
吕学静介绍,国有高风险的企业参保的积极性高,但是,私营企业在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上的积极性并不高,尤其是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来说,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成本压力较大。
要改观尚需提高违规成本
尹成基介绍,最近几年,人社部一直把这些高风险的企业、行业的职工参保作为一个重点。人社部采取重点监测、重点督促的措施。通过这些措施,使尽可能多的高风险行业的职工参加到工伤保险的行列中来。
为此,吕学静称:“现在来推动工伤保险,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在企业中快速推进工伤保险并非易事,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郝演苏说:“推广工伤保险肯定会遇到较大困难,因为一些高风险企业的人事管理比较混乱,很多员工并没有被列入企业员工名单。”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向记者介绍,曾经对山西煤矿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私营煤矿企业都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因为一些煤矿每年的事故率相对平稳,考虑到成本问题,一些企业认为,私了可能比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更“划算”。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高风险企业中出现漏缴、瞒报工伤保险的现象很普遍,对于一些瞒报的企业,一般只有出现较大的工伤事故之后,才会被暴露出来,这也是一些企业选择逃避缴纳工伤保险的一个原因。要想真正快速推进工伤保险的广泛覆盖,吕学静认为,需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通过严厉的监督检查让那些违规企业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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