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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