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前几日,河南省新郑市72岁的环卫工工作期间突然晕倒,最后还是没能抢救成功,他是临时工,没跟环卫部门签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他能够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吗?高温中暑真不能算工伤吗?
答:2004年4月原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职业病目录》,明确将高温作业过程中的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环卫工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
至于新郑市环卫部门强调靳春波是临时工,没有工伤保险的说法,也站不住脚。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已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临时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办工伤保险,政府部门岂能如此示范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
进一步说,不仅环卫工高温中暑难被认定工伤,工伤待遇没落实的用人单位有的是,劳动者因工伤残维权无门的事情屡见不鲜。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劳动者伤残频发的原因多与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没有受到专业培训,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够有关。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商学院谢泽宪教授、中山大学黄巧燕教授等人曾开展过一项工伤课题调查。他们对珠三角地区38家医院、1家职业病防治医院的问卷调表数据显示,71.8%的企业发生过很多次工伤。绝大多数工伤者是青年人。他们据此认为,高速发展的GDP指标掩盖了工伤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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