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报?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惠州市申报工伤医疗待遇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发生工伤并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月底以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表1);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延期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供《延期申报时限申请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面);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提供;
5、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检查部位不明确的,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7、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往市外医院诊断治疗的,提供经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及市社保局同意的《工伤职工转市外医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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