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居民身份证;
(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法设立由市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常设办事机构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设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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