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广东“工人在线”第十场在线交流活动在广州南方传媒大厦举行。本期主题为“倾听工人心声--关注职工劳动安全问题”。在两个小时的访谈中,网友们围绕工伤认定、职业病赔偿等方面提出数十个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等四位嘉宾一一进行详尽解答,部分问题现场被交付给有关地方工会组织跟进处理。
职工或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主持人:网友“gyuesf”就说,他的一位朋友的妻子在上班中不幸发生工伤事故,脚部粉粹性骨折,需住院做手术,因此请假三个月。经劳动局鉴定,她的情况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可是公司拒绝支付工伤费和请假期间的工资,并且拒绝员工辞职。她应该怎么办?
黄业斌:工伤发生之后会遇到两个问题:第一,工伤治疗费用由谁出;第二,工伤治疗期间以及治愈之后享受什么待遇、谁出钱。
解决工伤问题有三个步骤:第一步,工伤发生之后,当事人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认定工伤;第二步是工伤等级鉴定,这是因为不同等级有不同的工伤待遇;第三步,如果鉴定为工伤事故,员工要看企业是否为他们购买了工伤保险,这涉及到由谁赔付的问题。企业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要依法依规负责医疗费用,还要负责停工留薪期间和工伤恢复之后的各种待遇。
主持人:鉴定流程怎么走,能否自己鉴定工伤?
李辉:职工可以到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要求在发生工伤之后的30日内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我们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都是有效的。认定为工伤之后,那么就到了鉴定环节,为保证鉴定的公平公正,我们也采取现场鉴定的方式。按照伤残程度确定伤残等级,再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有1至10个等级,10级是最低的,1级是最高的。
未签合同也可认定劳动关系
主持人:一位网友反映:“我在珠海市某公司做木工,5月16日上班不幸摔伤,公司将我送到坪山医院治疗,治疗了两个月才出院。然后我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公司以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为由,不承认我是公司员工,并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
李辉:这位工友可以就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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