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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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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适用于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浮动费率。
 
  自2015年12月1日起,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信息系统下调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需另行申请。
 
  该通知执行至2016年6月30日。
 
  深圳最新社保缴费费率
 
  深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备注:按照深圳社保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应该按员工的实际工资帮其交养老保险,但员工的工资应该在2030-18162元之间,以下的数据都是以最低工资作为养老缴费基数举例说明,个别单位由于失业险和工伤的费有调整,所以实际缴费金额可能会有点差别)
 
  一.养老保险
 
  深圳市2014年在岗工资为6054元,2015年7月份起最低缴费基数2030,最高缴费基数为18162元.
 
  1.深户:单位承担14%,个人承担8%,单位缴费284.2,个人缴费162.4(个人帐户);
 
  2.非深户:单位承担13%,个人承担8%,单位缴费263.9,个人缴费162.4(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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