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经办人可从郑州社保网下载《工伤事故备案表》,按规定自行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报案结束后,单位经办人需持《工伤事故备案表》原件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传真件或复印件,视伤情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
4.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在30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全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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