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亮点在于,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随着当地收入的变动而变动,始终维持在当地群众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
工伤保险不忘“老工伤”
2011年,我区拟在4月底前将全区国有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年内将集体企业等各类“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简化社保工作程序
2011年我区争取实现职工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参保,按人头付费直接结算,生育津贴待遇实现社会化发放。
建立异地人员就医购药联网结算机制,实现全区范围内就医购药的直接结算。
解决城乡之间、地区间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跨地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简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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