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在部分县(市)州启动试点工作,待全面推广后,将有6700万人享受到实惠。成都,作为先行先试地区,、目前正在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5个档次 根据经济状况自选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根据《实施办法》,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分别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档次,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地方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对选择100、2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低于30元;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选择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确定的5个缴费档次比较符合我省现状,水平适中。”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张成明介绍,我省没有增设缴费档次,今后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但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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