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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务工农民居民可享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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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北京将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中,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在养老保险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北京市人保局近日表示,与2010年相比,北京今年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分别比上年增加1%以上,各项基金征缴额比上年增长8%,基金收缴率达到98%以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3%和91%。

  北京市人保局表示,将出台办法,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将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另外,北京2011年仍将加大惠民政策力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据介绍,将建立“兜底”机制,对因患大病造成个人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将出台办法,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将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亿元。

  北京市人保局表示,2011年将实现所有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结算,并探索将社保卡的服务功能逐步向就业、养老保险等领域延伸。同时,加快完善社保卡服务保障体系。

  在养老保险方面,2011年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移的成果。据介绍,将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在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研究制定在京外国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使在京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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