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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医保和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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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省政府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并且福建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医保和新农合。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同意,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与福建省签订了2011年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责任书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同时,责任书明确提出,全省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逐步降低、取消 医疗救助起付线

  主要任务包括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1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推广就医 “一卡通”等办法

  主要任务包括 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此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 开展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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