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同意,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与福建省签订了2011年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责任书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同时,责任书明确提出,全省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逐步降低、取消 医疗救助起付线
主要任务包括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1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推广就医 “一卡通”等办法
主要任务包括 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此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 开展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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