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不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
社保法实施后,也有一些企业产生疑问,担心增加用人成本。对此,孙彦说,社保法并没有对企业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做出调整,仍执行现行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所以应该说不存在费用增加的问题。应该看到,社保法实施以后,主要的变化是执法力度加大了,对于一些不执行社保法,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单位要加大行政处罚来促使其为职工参保。
热点问答
养老金发放依最后领取地标准计算
昨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本市刚刚发布的失业人员可入医保等话题也成为网友询问的热门问题,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一一做了回答。
问:参保人以前在A市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又转到B省,工作地发生连续变化,那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该如何换算?
答:按照国务院下发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采取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办法。首先要确定该参保人最后的待遇领取地,也就是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在什么地方领取。在领取地确定后,因为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等都要发生转移,都要转移到他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地的情况下,在计算的时候,是按照他最后领取地的计算办法来给他计发养老金,计算之后统一支付给他。但是,可能其在各地缴费标准不同,包括各地方职工平均工资也不太一样,最后要按照待遇领取地的职工平均工资办理。
问: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医疗补助金,可参加职工医保后增加了起付线,待遇是否降低了?
答:不会的。过去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没有起付线,但是待遇水平不太高,报销发生医疗费的60%和80%。而参加职工医保后,医保费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但不用掏钱,而且个人账户中每月还可打入百余元。粗略测算,假如该失业人员一年花医药费2000元,过去报销60%,个人负担800元;而现在个人负担则为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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