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双轨制”为何出现?如何解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双轨制”这种现象?如何尽快地彻底取消有违公平的养老双轨制,逐步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施行公平、公正、合理的退休待遇?让我们听听专家的看法。
  出现“双轨制”是改革进度不同的结果

  同时参加工作,有的去了国家机关、有的去了企业,退休后却发现各自的退休金相差数倍之多,这种现象是怎样造成的?

  对此,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统一实行单位养老,任何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均由国家财政统一负担。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建立了企业养老保障制度;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依然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形成了所谓“双轨制”。

  原新表示,双轨制的客观作用在于让企业分担部分养老责任,当时设计企业养老制度的融资模式是“三个一点”(国家拿一点、集体拿一点、个人拿一点),体现了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分担养老责任的理念。由于企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走上了不同轨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之间保障水平差距发生了变化。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刘昌平对记者说,“双轨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制进度不同。

  比如,1984年后国有企业开始进行改制,国有企业退休金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同期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没有实行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保障制度并没有要求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按照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者的养老金待遇反而远远低于不缴费者,这是不公平的。”浙江大学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主任何文炯对记者说,“在一次分配时分得的利益少,二次分配时利益还是少。从这个意义上说,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加剧了收入差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