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医保”会让百姓看病更轻松。
参保100元最高可报12万
据市人社局医保办科长陈晓梅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调整为300元/人/年,且报销医疗费限额调整为12万元/人/年,学龄前儿童和学生不设报销限额。“虽然医保筹资标准比以前略有提升,但今年对参保人员给予了200元/人/年的补助资金,所以居民只要交100元就可以享受最高报销12万元医疗费。”另外,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和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50元/人/年的标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直接划转,政府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
个人账户取消,实行门诊统筹
陈晓梅介绍,新政策将个人账户调整为门诊统筹,50元的个人账户取消,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单次40元以下(含40元)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超出40元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报销,但年度报销额累计不超过100元。“为解决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设立了个人账户,每年50元,而参保人员大多将钱累计起来,舍不得花钱治疗感冒、发烧等日常疾病。而实行门诊统筹后,门诊费用每年最多可报销100元,比原先的每年50元多出一倍,且由于它的不可叠加性,可促使参保人得了小病也会选择门诊就医。”陈晓梅表示,虽然参保人员对于个人账户取消这一决定显得难以理解,但新调整的门诊统筹政策确实更加方便了参保人员门诊就医。
住院报销调整,报销可达70%
百姓常言“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原先不幸得了重症患者的真实写照。据陈晓梅介绍,“为给罹患重症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实质的帮助,新调整的医保将住院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按比例进行报销,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的报销70%;3万元以上至7万元(含7万元)的报销75%;7万元以上的报销80%;学龄前儿童和学生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百分点。住院起付线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这一政策很大程度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使百姓真正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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