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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政策多变计算复杂 老归侨退休津贴“若有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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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拿到本来就属于他的归侨津贴,老邓说自己像‘乞讨’似地追了两年多。”去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电气(5.80,0.00,0.00%)(集团)总公司副总工程师曾乐才根据该公司侨联前主席、老归侨邓静聪反映的情况,提交了《对落实“关于发放早期归侨退休生活津贴的通知”和上海市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建议》的提案,引起众多侨界人士关注。

  邓静聪认为,上海市养老金发放政策每过一两年就会出台新规定或修订,而这些“新政”或者“遗忘”了老归侨津贴,或者对这笔津贴如何计算语焉不详,在津贴的实际发放过程中,就“出现了向哪个政策靠”,甚至如何解读政策的问题。百元津贴若有若无,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按现行养老金规定执行的结果。他表示:“既然党和国家出于对广大归国华侨生活上的关心,本着与时俱进的态度,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津贴的发放,应该是在退休金上,阳光地再加上100元,看得见、摸得着,具有说服力,让大家知道、感受到政府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你加了一块津贴。”

  曾乐才认为,应该尽快将老归侨津贴这样较成熟的涉侨政策在操作层面上以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比如,法规对于早期归国华侨的界定可以详细具体,而对发放金额的多少不宜加太多的补充限制,因为生活津贴100元本身并不多,更多的是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如果补充限制太多,易产生异议。”

  社保局:模糊的“就高不就低”

  根据老邓反映的情况,记者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发现,在名为《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试行意见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发[1999]23号)的文件中,第一项第四条明确规定,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津贴纳入津贴享受者本人月养老金。

  至此,津贴事实上成了养老金的一部分,由社保中心统筹发放。社保中心在发放时,当然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养老金发放政策为依据。这也可以部分地解答邓静聪关于“为何1995年制定的津贴政策,要按1999年的养老金发放办法执行”的疑问。

  那么老邓“乞讨”来的40元归侨津贴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老邓拿到的到底是“几折”的津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与邓静聪一起来到闵行区社保中心。

  在查询个人养老金账户详情时,记者和老邓一起在电脑上看到,系统显示其每月养老金中都包含名为50元的“归侨津贴(0307)”和50元的早期归国华侨津贴。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老邓:“如果详单上记录有这项,就是说每个月的100元老归侨退休津贴都发放了。”邓静聪当场拿出退休工资存折表示:“这是我退休到现在的工资单,每个月发的所有的钱都在上面。我从来没有收到过100元的津贴。只有一笔360元的钱是今年一次性打入账户的,如果这就是当初说的从2010年7月开始补偿给我的老归侨退休津贴,那么算下来平均每月也只有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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