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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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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简称,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为目标。

  六、怎样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可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上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七、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跨统筹区域转移或死亡等情况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跨统筹区域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跨统筹区域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4)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八、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户籍迁出我区,迁入地可接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已参加了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可相互转移的。

  参保人有上述情况的,应持户籍迁移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经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缴费),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缴费标准的档次按省政府统一要求适时调整。

  十、参保人员能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人员),应按年不间断缴费,也允许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给予相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人员),应按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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