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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异地转移人可在京办退休退休后可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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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维护流动到(北京)本市就业的外埠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权益,市人社局昨天公布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移人员退休可享医保

  本着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在同一地享受的原则,符合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外埠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也可进行转移接续。

  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外埠人员,退休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0年。如还不满男25年、女2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需同时补缴到规定年限。补缴后可享受本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12%,及本人欠缴的差额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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