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余女士来电咨询:以前单位给办过五险,后来中断了,现在她怀孕了,想知道怎样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如果老公单位有买五险的话,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她如果现在可以办理生育保险,每个月可以享受多少津贴?大概能享受几个月?住院去检查的话是否可以报销?可以报销多少?现在开始交的话,大概要交多长时间的保险?是不是要有这些才可以办理准生证?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咨询解答。
市人社局回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登记的,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足额补缴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期限至现参保登记期间的生育保险费和滞纳金,其参保职工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补缴期间职工发生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承担。
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需足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生育保险费和滞纳金,其参保职工自恢复缴费之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参保职工发生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承担。有关生育保险的其他问题,具体可登录合肥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政策法规。
夫妻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周女士来电反映:她和前夫2008年结婚,前夫是上门女婿,家里条件不好,房子和装潢等费用都是她家支付的,但男方还是对她挑三拣四的,在她生下孩子后仅8个月时,前夫就和她离婚了,她想问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12348法律咨询热线回复:夫妻离婚时涉及的主要财产问题是房产问题,若周女士所说的房子是在她和前夫结婚之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配房产,若达不成统一意见,可去法院起诉解决。在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上,由于孩子现在由周女士抚养,她前夫应每月支付周女士相应的抚养费,双方就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起诉至法院。如果由于男方的过错导致夫妻婚姻感情破裂,具体包括重婚、家庭暴力及酗酒之类的不良行为等,女方可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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