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联系上海山间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杨女士时,她坚决否认公司为员工办理东莞社保的事实。然而当告知握有证据时,杨经理的态度立刻来了个180度转弯,称马先生属个例,并要求提供其他参与举报的员工姓名,但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依然三缄其口。
“如果以异地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必须在签署劳动合同前告知乙方。”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邱捷律师告诉记者,山间堂向员工隐瞒异地劳务派遣的事实本身就已违规,马先生他们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见习记者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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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本市“综保”转为“城保”,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为在上海工作的员工办理外地社保,极大损害了这部分员工的权益,造成“同工不同酬”。今年2月20日,上海市就异地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蔓延召开会议,并制订了《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明确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义务。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发生在本市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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