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法律责任;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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