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老程借用村民曲某的身份证,伪造了住院治疗的病历、费用清单和诊断书,在齐齐哈尔甘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顺利骗取人民币1.2万余元。
“拿到钱后,我就像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以为儿子终于有救了。”就这样,老程以相同手段,先后7次一共骗取9.7万余元的报销费用。他说:“如果当时没有这笔钱,壮壮可能早就已经不在了。”
2010年9月,老程骗保一事被甘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发现,于是报警。
老程说,警察3次到医院抓他,他意识到自己骗保的事情被发现了,“当时儿子正在医院住院,我是真放心不下他啊。”
老程在看守所被羁押四个月后,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鉴于老程因无能力为其子治病而诈骗医疗款,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在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款返赃,认罪态度较好,故应予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老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如今,为了给儿子看病,老程靠开三轮摩托车拉活赚取微薄收入。
老程说,儿子还需要进行15次化疗,每次费用需要万余元,剩下的钱还没有着落。“明天跟姥姥去哈尔滨,治好了病我就能去上学了。”听到儿子这么说,老程又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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