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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新政7月1日实施“外来人”纳入城镇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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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宣布,上海方面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新制订的相关政策,具体在参保范围的调整中,今后与上海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后可享受的待遇,鲍淡如是这样解读的:“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外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后,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上海市的,则按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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