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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企业拒付独生子女养老补助被退休职工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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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市民也许不知道这样一条政策——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日前,济南市中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职工起诉单位索要独生子女养老补助的案件,法院一审支持了职工的诉讼请求。记者李世武

  根据上述规定,原告与被告发生的养老补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原告系独生子女父亲,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被告应按规定向原告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9328.80元。被告辩称应扣留其相关费用折抵其侵占集体企业的财产,因原告多缴养老保险费的事实与被告支付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纠纷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故被告的该辩称理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支付原告一次性养老补助93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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