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积极的“五缓、四降、三补、一销、一免”优惠政策,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降低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核销历年欠费和免除滞纳金,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缴费负担。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局成功应对金融危机对社保工作的负面影响,以勇于创新、勇于负责的精神,努力破解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压力加大、参保扩面停滞不前等社会保险工作中所面临的各种难题,全区社保扩面在困境中逆势而上,圆满完成了2009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和效能目标任务,广大劳动者真正享受到了社会保险民生事业发展带来的成果。
扎实推进,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2009年,宁夏社保局通过强化目标管理,完善责任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施优惠政策,强化督促检查等多种措施,力促参保扩面等各项目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参保总规模达到383.5万人次,比2008年增加35万人,增长10%。“五险”基金征收总额达到58.1亿元,比2008年增加4.1亿元,增长7.6%,基金支撑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具体是:全区养老保险参保92.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2%;新增扩面4.8万人,完成171.4%;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9.2亿元。有18个市县7600多名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3%,完成103.3%。“五市”均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22623人,已有9818人领取养老金。全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17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87万人,完成103.6%,参保率为87%;基金收入13.1亿元;农民工参保3.5万人。城镇居民参保83.7万人,完成110.1%,参保率为98.5%;在校大学生参保6.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8万人,完成104.3%,征缴失业保险费2.13亿元。工伤保险参保42.5万人,完成109%;基金收入0.87亿元;农民工参保9万人,完成180%。生育保险参保29.5万人,完成113.5%;基金收入0.26亿元。
锐意创新,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2009年,宁夏积极争取将贺兰、平罗县和盐池县列入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同时报经自治区政府出台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提出试点规划,力争2012年新农保覆盖全区所有市、县,比国务院计划2020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提前了8年。特别是将村干部、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制度有效衔接,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等特困人群参保给予补贴等做法,被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创新性经验在全国推广。截至2009年12月底,宁夏全区新农保累计登记参保人数达24.7万人,参保率为77.4%;3个试点县4.16万名60周岁以上农民没交一分钱,就领到了政府发放的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年人均纯收入增加了660元。这一制度的建立,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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