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工伤超一年不予受理状告人保局一审胜诉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太平镇卫生院职工马金峰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后一直住院治疗,并处于昏迷状态。治疗结束后,家人向夏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保局)申请工伤鉴定,县人保局以超过一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家人不服,一纸诉状将县人保局告上了法庭。4月16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依法判决撤销县人保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

  法院认为,该规定应理解为时效制度。但原告向被告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后,被告未依法审查原告的申请是否有导致申请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即以申请超过一年时限为由,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向原告送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法院遂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撤销县人保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