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至少增115元
5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为让更多参保人员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南宁市从1月1日起,对去年底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2011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2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
据了解,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5种调整办法来发放,一般参保人员都可享受以下两或三点的调整。一、普调: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二、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三、按退休人员年龄调增:截至2011年12月31日,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满70周岁及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以南宁市某企业的退休人员李先生为例,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李先生年满80周岁,1955年5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办理退休手续,1991年9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6.3年。李先生2012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如下:(1)普调增115元;(2)按缴费年限调增36.3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一元);(3)按年龄调增128元,其中年龄每满1年增加0.5元,80岁可增40元。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再增加8元,11年可增88元。根据上述三项合计,李先生一共增加基本养老金279.3元。
对于一些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参保人员,除享受上述三点调整外,副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0元(含高级技师),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
以南宁市某企业退休人员吕先生为例,他出生于1934年4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年满77周岁,1955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1995年8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前获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其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9.9年。吕先生2012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如下:按普调、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年龄调整,一共增加257.4元;按正高职称调增180元。吕先生一共增加基本养老金437.4元。
此外,本次调整中,针对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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