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盐城城乡“齐步走”
“如今政策真是好啊,政府按时按点每月给我们发60元钱。我们也和城里人一样,能拿到退休劳保了。”1月8日,64岁的响水县农民王志成充满喜悦。
与王志成的喜悦一样,1月6日中午,在亭湖区新兴镇永丰敬老院的食堂里,正吃饭的71岁唐正权面带笑容地告诉记者:“在这里,我吃饭及时、住得舒心、生活很好。”
这样的喜悦,得益于近年来盐城市始终坚持“四有”村建设。
早在2008年1月,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敏锐觉察到,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新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为此,他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实现广大农民“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为主要内容的“四有”村建设,将劳动保障政策逐步向农村延伸,让城乡居民共同得到实惠。盐城市委书记赵鹏对“四有”示范村建设明确指出:“把劳动保障工作向农村推进,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突破,要上升到市委、市政府层面加以推进。”
随后,“四有”村建设从部门的一项举措上升为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市委连续两年通过1号文件明确推进,市政府也连续两年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还专门下发了《全市开展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四有”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选择各县(市、区)每个镇各选择1个村共148个村作为“四有”建设试点村。2010年,盐城市政府又下发了《全市“四有”建设千村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2000多个行政村(居)全面推进。目前,全市226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站,做到了“家庭情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个人技能清、社保情况清”。全市“四有”村有近8万名农民参加了“资格证书+技能”减免费培训,有28.82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有4.6万名农民创业成为小老板。10个示范村已率先实现“四有”,148个试点村2011年将实现“四有”,全市所有村2012年将总体实现“四有”。
我省要求2010年新农保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盐城市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是农业大市,适龄参保农民和享受基础养老金人数均列全省首位,是全省推进难度最大的地级市。下转A5版
上接A1版盐城市筹集3.7亿多元财政资金,支持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适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236万人,参保率达99%;有86.33万60周岁以上人员领取基础养老金,领取率99%。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派员到盐城调研后给予高度评价,誉为推进新农保的“盐城模式”。
该市还把农村五保户这一特殊的群体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到去年底,该市建成农村敬老院178所,其中乡镇级148所,村级集中供养点28个,民办2所。集中供养率为58%,集中供养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3478元;分散供养1.35万人,分散供养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2574元。
企业养老保险政策更加健全。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2008年出台了《关于乡镇区域内的企业及职工等三类人群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将乡镇区域内的企业及职工、有条件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十一五”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80元,比“十五”期末人均养老金水平翻了一番。
病有所医是城乡人民的又一期盼。1月14日,盐城市委书记赵鹏走进盐城市区北港花园小区,看望慰问42岁的医疗救助户范大姐,送上13000元医疗救助款。范大姐2005年查出尿毒症,每星期要血透3次,年医疗费4万余元。2006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来,范大姐发生医疗费用239135元,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和医疗救助帮了大忙,她家只要负担2万多元的医疗费。从赵鹏手中接过医疗救助款,范大姐连声说着“谢谢!谢谢!”“十一五”期间,盐城市围绕“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将城镇所有非从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填补了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上的空白。其后,该市又将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纳入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将覆盖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驻盐高校大学生。“十一五”期末,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从4.6万人增加到100万人,参保率达99.4%。积极解决农民工、关闭破产的各类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全市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超过10万人,8.9万名困破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得到落实,13.5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得到城镇医疗保障。该市还建立了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实施,特困群体中的大重病患者通过医保补偿和医疗救助,医疗费用综合补偿达到90%以上,其他大重病患者综合补偿率达到85%以上,有效减少了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困”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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