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每月上涨至少53元
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从7月1日起,广州社保进入新的计算年限,参保人应该交的社保费用将相应提高。如果各项保险都以下限(最少)缴费的话,2012年广州本地户籍的在职职工每月至少需要交875.96元给社保基金,比2011年的811.7元高出近64元,其中员工自己需交251.1元。外来打工者每月交645.93元给社保基金,比2011年每月交的593.4元多出近53元。其中自己工资中出193.64元。这些仅仅是起步的社保缴费。
根据调整规则,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即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社保缴费分为上限和下限两个范畴,上限是缴费基数的300%,下限是缴费基数的60%。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来计算,其上限从2011年缴费年度的10089元调至本年度的11289元(3763×3),下限由2011年缴费年度的2018元调至本年度的2258元(3763×0.6)。
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其上限从上个缴费年度的13623元调至本年度14367元(4789×3),下限由2725元调至本年度的2873元(4789×0.6)。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的上限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下限按照年度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由于本年度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未公布,目前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按照2011年的1300元/月来定。今年广州工伤失业两险种的缴费上限是14367元(4789×3),下限则是去年的最低工资1300元。
同时,广州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来计算,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可以选择不同档次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及时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的缴费人则要注意在每月15日前及时存够当月应扣费的社保费额,如当月15日前未能成功缴费的,请在当月31日前进行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养老缴费基数范畴按2258-11289;失业、工伤缴费基数范畴: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
如果广州市一个职工各项缴费都以最低档次的缴费基数来计算,即养老金最低基数2258元每月缴费,生育与医疗险按2873元每月缴费,工伤与失业险按1300元每月缴费。则该职工公司和个人缴费明细如下。
公司个人
养老2258×12%=270.962258×8%=180.64
工伤1300×0.5%=6.50不用缴费
失业1300×2%=261300×1%=13
生育2873×0.85%=24.42不用缴费
医疗2873×8%=229.842873×2%=57.46
重大疾病1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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