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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农合政策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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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对河南省的新农合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月16日,河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对河南省的新农合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可在全省享受政策

  新乡的参合农民,到郑州的医院来看病,在以前,报销上有着很大的障碍。而按照新的政策,农民持自己的“新农合医疗证”,可在全省任何地方的任何一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相应级别的报销政策。

  农民在本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以市为单位,推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实行住院“直接补偿”,农民在本市的各定点医院看病,可就地就诊、就地住院、就地报销。

  农民患者需要外转到其他地区医院的,可办理相应转诊手续后,持“新农合医疗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属于哪个级别,则持相关医疗收费票据回到家乡后,到新农合管理机构,享受本县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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