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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生育险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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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常人要高得多,因工作压力过大、孕妇年龄偏大等原因造成婴儿患先天性疾病的例子更是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使得一些“准父母”们非常不安。然而,这些风险均未在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很多“准父母”想到投保商业母婴险,以转嫁生育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其次,逆向选择是商业生育险受挫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如果某个保险公司单独销售生育保险,那非常容易出现这样一个现象:只有马上准备结婚生育的人才会购买生育险,已经生育过的人立即就会停交生育保险,每个人都是交了一年保险费就等着报销生育的几千元钱,报销过后就不再交费了。基于这种情况,当然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肯做这个赔本买卖。另外,与社保不同,商业生育险中加强了对新生儿的保障,因此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由于是附加险,必须要在主险的基础上购买,许多消费者并不是一直购买,而是在怀孕前后开始购买,所以占的周期也仅为一年左右,这样一来对于保险公司又造成了一种不必要的浪费。

  最后,商业生育险的诸多限制致使消费者很难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目前大多数生育类健康险的对象都是20-40周岁的怀孕妇女,其中大部分产品都对投保时间设定了一些限制。比如,20-40周岁的女性必须在怀孕28周之内投保。另外各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这个问题上的设计也有所不同。比如,有些产品保险期截至被保险人的该次妊娠预产期后的第7日的24时,也就是说,如果晚产的孕妇在这个“第7日”之后遇到分娩意外,将得不到保障。这种种限制使得消费者很难得到相应的保障,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生育险的需求。

  总之,目前生育险正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期。但是,商业生育险作为一种补偿,还是有一定的社会需求,怎样的设计才能让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达到共赢,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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