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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医保报销成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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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特殊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补助有哪些政策?”“以前在外地买的社保能不能转回成都?”……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值守成都日报962211热线。两个小时接听107个市民来电,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问题,都是广大市民热切关注的焦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年满70岁可享100%报销

  “为什么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反而比一级医院低?报销是医院与医保局直接结算,能不能对医疗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呢?”热线接听过程中,不少人都反映了类似问题。

  “报销标准是明确规定了的,三甲医院报销比例确实最低,这主要是考虑到对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市医保局待遇认定处处长郑振解答,“这种报销比例的划分,其实是在引导人们,不要一窝蜂地去挤大医院,让小病尽量化解在基层医疗机构。”

  郑振介绍,2008年以来,成都就出台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均可参保,单位、个体缴费基数与上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60、70、80、90周岁的分别增加2%、4%、6%、8%、10%,最高不超过100%。这意味着,只要年满70岁,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享100%医保报销比例。此外,对医疗费用有疑问的,还可凭医院结算单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成都市医保局医疗费用审核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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