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漳州市的市民林先生向记者报料说,在漳州市区的一些药店,只要凭医保卡,就可以购买药店里面的物品,包括食品和日用品。记者调查发现,多家药店都可以通过刷医保卡的方式,购买饼干、黑木耳、花露水、纸巾等食品、日用品,医保卡购买到非药品,电脑小票上打出的多是药品名称。(8月29日《海峡导报》)
根据现行国家规定,医保卡持卡人可在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刷卡看病买药,所取的药必须是由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保健品与其它物品不允许使用医保卡刷卡购买,各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也不允许擅自扩大医保卡的使用范围。
其实,医保卡变身为“酱油卡”、“购物卡”的现象,并非新问题,也绝非漳州“独创”。国内类似情况不胜枚举,更有甚者,药贩和药店勾结,帮持卡人以70%的折扣套取医保卡现金。早在2005年6月9日新华社发表的“新华时评”《医保卡岂能变“购物卡”》,就直指制度之弊。而药店“不务正业”,正是怀着为增加经营收入,扩大盈利空间的不良目的;也是钻取医保监管的漏洞,引诱消费者滥刷“救命钱”,牟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行径。
然而,医保卡的适用范围被扩大,导致医保卡实际功能异化,损失的是医保基金,加大的是国家医保成本,最后直接受害的还是国家和老百姓。其背后折射出来的是医保卡的“救命”功能大打折扣。这种现象究其根源,关键是在制度和监管层面上存在漏洞,像在漳州市,医保卡可买生活用品已成“公开的秘密”,当地监管部门为何还能漠然视之?
那么,怎样防止医保卡变身购物卡,使得医保基金不再人为地被流失?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对各类药店加强监管。工商和药监部门要对药店所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检查监督,对于购进日用百货混杂在药品中刷卡销售的现象要加大查处力度,必要时取缔药店的“医保定点刷卡”资格,这是杜绝这一现象的关键。如福建宁德市最近出台制度规定,从8月1日起,医保定点药店若再出现医保卡消费日用品等现象,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对医保卡的使用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审核机制,加强医保金额的结算监督,对医保卡的交易结算在终端应有明细显示,杜绝药店钻空子——医保卡变身“购物卡”,监管且不可“打酱油”。当然,在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医保卡的使用功能,让医保卡在使用中越来越实用,越来越人性化。比如北京就规定,医保卡资金可以自由去银行取现;又如,广州拟出台新规定,医保卡账户内资金可一家人合用……这些做法,目的只有一个:让医保卡更人性化、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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