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以个人身份办理社保 这些政策您一定要看清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据该负责人介绍,全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今年新的社保缴费政策确定后,就以个人身份如何参保及缴费问题,8月16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解答。城镇个体经营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参保,政策不尽相同。

  城镇个体经营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这样参保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经营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自办理参保缴费之日起按年度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可自个体营业执照下发之日起,补缴相应年度保费。

  缴费标准:目前可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的档次自主选择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在3个档次中任意选择,一经选定本年度内不可变更。

  享受待遇条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缴费年限累计未满15年的,可选择延续缴费至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如遇政策调整,可按规定予以调整。

  办理手续: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需携带个体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号续保大厅关系管理处窗口申请办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