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新京报》报道河北省保定市试行“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所谓“总额预付制”,是医保中心前一年就把医保报销的资金额度给各医院分配下去。有的医院,就给科室分配下去,科室再给医生分配下去。一个医生,收治一个个医保患者,如果一个个医保患者的报销额加起来超过了这个医生分配到的额度,医院不给报,这个医生就得自己垫付患者的医疗费用,结果导致一些公立医院的医生干脆拒收医保患者住院。
这种情况在河南也有,在全国都有。在《新京报》报道之前,上海一位市民致信市领导,称其父癌症晚期,有医保,却无医院愿意收治。市领导回复,称“你的心痛也是大家的心痛”。是的,怎能不心痛呢?医保,是新医改的核心,因为实行医保,新医改才可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而且已经大大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可是,“总额预付制”的医保新政竟导致少数患者重新面临看病难。那么,为什么要实行“总额预付制”呢?
原来,新医改的前三年,医保部门依据“按项目付费”给以报销。患者住院时,每种药品、每项检查、每项服务都单独列出费用,然后按比例报销。这样,只要医院有床位,医保患者随时都能住院,费用大部分报销。因为没有监控机制,有的医生就滥检查,多开药,费用由患者和医保共同承担,等于医保和患者共同把这样的医院和医生养肥了,而新医改以前,这样的医院主要是赚患者的钱。
按项目、按比例实报实销,导致医保基金面临着超支的风险,所以,必须遏制那些医院和医生的逐利行为。于是,医保部门不得不推出“总额预付制”的医保新政,目的在于遏制医院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可是有些医院不是在限制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上下功夫,而是简单地把医保总额层层分解下去了事,这就难免有的科室、有的医生以医保总额不足为由而拒收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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