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社保为百姓撑起“保护伞”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国企扩大到各类单位、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十年间,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居民医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实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
自2009年起,我市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7月1日起,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市政府今年还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列入十件实事之一。2005年,我市统筹范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494元,2012年提高到1329元。截至目前全市应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56.36万人,已参保缴费248.66万人,为54.69万人发放养老待遇,发放养老金3亿元,综合登记参保率达到97%,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2002年的217元提高到2012年的630元,并且从2011年7月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保险费,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建立二次补偿机制。年度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万元,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倍;年度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2万元,是社平工资的13.9倍,医改的几项主要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11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个主要险种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解决了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含“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各地普遍搭建起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居委会、地税或商业银行三位一体的社保服务平台,市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十年来,我市不断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使劳动人事关系调整与维权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以来,我市先后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的360元调整到2011年的900元。同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制定和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健全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我市还开展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集体合同覆盖面逐步扩大。2005年到2010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53件,按期结案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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