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企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户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非深圳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深圳月最低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员工工资为8000元,企业应按员工工资8000元作为缴费基数。但假设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企业员工工资为2万元,缴费基数不能超过3倍,缴费基数只能为1.2万元。如果员工工资只有2000元,最低缴费基数不能少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元。
按目前的政策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如果以员工工资8000元为缴费基数,其中企业要缴800元,个人缴640元。“政策规定企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实际中,不少企业和员工为了少缴费,都是选择最低标准缴费。”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职时缴得少,退休时当然拿得少。
深圳社保局提醒参保人不要等到领取待遇时才抱怨待遇低,在职期间应关注自身的养老保险权益,如实按工资总额缴费,当用人单位未按工资总额缴费时,及时向社保机构投诉。至于“miludear”在内地的工龄能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深圳市社保局解释称,这个要等国家政策规定出台后再根据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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