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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保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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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5月29日,北京市向社会上发布医保惠民新政《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

  据介绍,此次新政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1年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或者新生儿从出生日到参保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追溯报销,具体报销途径是,参保人员持医疗费用单据去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符合参保条件人员90日内须办理手续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政策实施后,如果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这也意味着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如果错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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