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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社保条例取消病退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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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新社保条例将病退取消了,改领病残津贴了。”近日一则关于病退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而面对网友质疑的声音,市社保局回应,取消“病退”改发“病残津贴”这是新社保法的规定,深圳、广东都是遵照国家社保法,并没有制定地方法规,而目前国家相关细则尚未出台。

  对于网友担心的“病残津贴”会不会比“病退工资”低,他表示现在具体标准还没出台,一切难以定论,但是这肯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个规定。“其实并不是很多人可以享受病退待遇的,对于很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经过一定期限的治疗后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样一来,劳动者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因此,新社保法对此作出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伤病职工权益。”

  而有市民则表示:“现在能够通过社保机构领取伤残津贴,一方面能够更方便地获得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可以减轻用人单位、亲朋好友及民政部门的压力,充分体现了对病残人员的关怀帮助。这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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