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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成都社保缴费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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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2011年四川省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三档:一档(60%),月缴费379.20元;二档(80%),月缴费505.60元;三档(100%)月缴费632.00元。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且自愿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保险月缴费标准为:个人养老金低于2011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月缴费161.50元;个人养老金高于2011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月缴费为:月领取养老金×(8.5%+1%)。

  温馨提示

  从2012年6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涉及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按37924元执行,涉及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34008元执行。

  当年公布“上一年度省平工资”前,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上一年度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已办理领取养老金审核手续的个体人员不再补缴)。

  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直接相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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