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已成当务之急
从4月份开始,武汉市刮起一场针对市直行政单位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风暴。自2007年至2009年间,超规定多发的数千万元津贴补贴被要求退还。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提出质疑,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数千万元,钱从何来?也有网友认为,滥发津贴补贴凸显集体性自利。
“政府公务员是社会公仆,如果允许政府机关自行创收,那就违背了政府机关的性质和职责,容易使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由‘社会的公仆’演化为‘社会的主人’。”5月5日,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教授李斌雄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滥发津贴补贴的弊端有哪些
据媒体报道,武汉此次清退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背景是,2010年3月,中央纪委等六部委派出联合检查组,分赴广州、武汉、成都、青岛、宁波、南宁,对公安、工商、城建、房管、教育、地税、卫生、房产等市直机关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2007年至2009年,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中央纪委等部委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政府机关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情况进行检查,是防止政府职能部门演化为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的一项有力措施。”李斌雄说。
李斌雄认为,公务员的收入分配方式应该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来实行。超出这一范围,就属滥发。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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