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外埠社保入北京可领养老金本市缴费须满10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由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在本市领取养老金。但养老保险在京的实际缴费年限得累计年满10年,且退休时要达到法定的缴费年限,即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入本市的外埠人员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核准手续,养老金从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起补发。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缴

  本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同一地享受的原则,符合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外埠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也可进行转移接续。

  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外埠人员,退休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0年。如还不满男25年、女2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需同时补缴到规定年限。补缴后可享受本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12%,及本人欠缴的差额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