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二:可用商业保险替代吗?
【回应】社保具有普惠性,破产风险低,且发放金额随物价上涨而提高;商业保险适合高收入者,且须承担金额贬值风险
有人认为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不如市场主导的商业保险,褚福灵对此表示,虽然商业保险缴费与享受的待遇完全对等,但通常只有较高收入者才有能力购买。而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普惠性,低收入者也能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一般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缴费,而高收入者最多只能缴纳当地平均工资的300%,这体现了养老保险的福利性,同时兼顾了公平与效率。
数据显示,我国财政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在不断提高。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为例,1998年到2011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补贴从24亿元逐年增加至2272亿元,14年共补贴12526亿元。
朱铭来告诉记者,从提供保障的主体来看,国家的信用水平比保险公司更高,破产风险更低。同时,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养老金水平会随着物价水平提升而水涨船高,近年来国家已连续8年提高养老金,年均涨幅约10%。
“商业保险是一种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但投保人需要支付高昂保费,还须个人承担保险金额贬值的风险,只适合高收入者并起锦上添花的作用。在我国,首先必须健全作为‘地基’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次,发展商业保险补充前者的不足。两者可以共同发展并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郑功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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