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未满16周岁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可由代办人办理。医保就医结算可用社保卡社会保障卡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一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二凭证功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的电子身份证明,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时个人账户的支付凭证;三查询功能持卡人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设备,查询持卡人本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四金融功能搭载银行借记卡功能,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发放、缴费等各项业务进行关联。注意事项申领时需交验有效身份证明
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市民应注意核对并确认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登记信息有误的,须到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机构进行修改并确认。
需要交验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无居民身份证的,须交验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须按照要求提供电子版免冠彩色照片(441×358像素)。
申领次月月末,用人单位在职人员、中小学生由用人单位(学校)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明原件等相关手续统一领取社会保障卡。
离退休(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其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或法定监护人代办的,还须持代理人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社会保障卡。卡有质量问题可以免费更换
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届满前3个月,持卡人须到社会保障卡业务管理机构申请换卡。
社会保障卡存在质量问题的,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免费更换。
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挂失。社会保障卡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挂失信息后及时冻结该卡的使用。
持卡人在挂失后找回社会保障卡的,可以办理解除挂失手续。持卡人丢失社会保障卡并办理挂失手续的,可以向社会保障卡业务管理机构申请补卡,社会保障卡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换卡或补卡工作。
个人在申领或换领社会保障卡期间,各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个人办理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基本需求。
持卡人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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