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四年有余,但事实上,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
2012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的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亟待改革
养老金“双轨制”,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来自青岛港的全国人大代表许振超举例说,目前,青岛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一般在4500元至6000元,甚至还要多。而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在连续涨了7年之后才达2012年的1500元到1800元。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与许振超的观点不谋而合,在他看来,“双轨制”造成了不公平。企业职工退休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职工的退休金多少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工资水平。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大多仍然由国家支付,计发办法也未改变,仍然保持着“旱涝保收”的局面,他认为,随着“养老金双轨制”的持续运行,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影响逐渐显现。
“几年来有关部门不断提出改革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但总是光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因此必须下决心破除养老保险待遇的双重标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数学院教授刘新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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