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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局告诉您中断缴费人员如何续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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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断缴费人员是指至目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补交保费而中断缴费的人员。中断缴费增加了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压力,也会导致部分人员社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无法正常享受,造成利益损失。

  按全省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当年可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这3个档次自主选择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缴费。参保人员可以在3个档次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本年度内不可变更。2012年续保人员年缴费额的3个档次分别为4210.56元、5614.08元及7017.60元。

  部分续保人员社保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按政策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续保人员,社保补贴可延长至退休,社保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的50%。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中断缴费人员,应及时缴纳2012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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