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全省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当年可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这3个档次自主选择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缴费。参保人员可以在3个档次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本年度内不可变更。2012年续保人员年缴费额的3个档次分别为4210.56元、5614.08元及7017.60元。
部分续保人员社保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按政策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续保人员,社保补贴可延长至退休,社保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的50%。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中断缴费人员,应及时缴纳2012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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