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239.72万人
近年来,我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狠抓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11年,我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覆盖,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了120元,2012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调整到90元。预计2012年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239.72万人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200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顺利实施自治区级统筹后,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目前已经涵盖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就业人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区连续8年对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了2704元,位居全国前列。
继新农保在2010年提前两年实现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2012年以前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后,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覆盖,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120元,2012年新农保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调整为90元。
随着《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铁路护路专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寺庙僧尼、被征地农牧民、铁路专职护路人员等群体也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
多次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政策
近年来,我区多次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通过采取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增加门诊特殊病种、扩大“两定点”覆盖面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分别为4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各支付段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3%、96%和98%,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4万元,城镇职工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额达2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分别为400元、200元、100元和50元,各支付段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85%和90%,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6万元,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城镇居民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额达到14万元;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增加至20种,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75%。此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覆盖面也不断扩大,均已覆盖全区各县(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28家,定点零售药店1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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